落笔时际,我徘徊于一个问题。
如何看待别人对自己的启发与灵感,这种启迪往往间接出现于瞬息,为打开视野之钥匙。可能它会给意识到这个线索的人带来精神世界的改观亦或物质层面的收益。那么,当事者是否必要给别人以回报。
此种现象,是构成涌泉相报的滴水之恩?亦或视之为情境的产物,类似于禅机的参悟。
人是复杂的,我是徘徊的,在情感理智间穿行,在有意无意中裹挟于已知未知。我认真倾听谈话,处在别人的意志世界、任之张扬,犹如认真琢磨经典的字里行间、敬佩万分,以此比方,若我视之为经典,又如何回报?若我将之等同于他人意志,又该怎样。
可能,首先应当是遵从启发或灵感本身的意志,而去实现它,并不是遵从给予启发的人的意志。这恰是一种为他者意志之闪耀的张扬。而问题的落脚点是存瑕疵,若从现实的生存角度谈论回报,回报应该是双向的民事行为,显然这在一定情形下超脱了探讨启迪的本身。
字与序章,也许世界处于混沌,所以辨天地善恶,也许人间本就纯粹,情欲因果是法如常。只不过,我们身有来处,但心何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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